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健康宝贝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健康宝贝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全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健康宝贝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连政发〔2017〕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政府投入,以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为重点,实施项目带动,提升防治能力,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达到以下目标:
1.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95%;
2.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5%;
3.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
4. 产前筛查率≥90%,高风险人群随访率达到100%,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产妇产前诊断率≥95%;
5. 儿童免疫规划项目疫苗全程预防接种率≥95%;
6.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
7.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有效干预和疾病管理率100%,随访率100%,遗传咨询率100%。
三、服务对象
本县户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医保,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居民。
四、服务内容
自2018年9月1日起在全县启动以下项目。
(一)普通人群项目(共8项)。
1.原有项目6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产前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及预防接种项目。
2.新增项目2项。(1)血清学产前筛查项目。在孕15—20+6周进行血清学检测(母体血清甲胎蛋白、β-HCG、非结合雌三醇指标),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病史等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对胎儿罹患唐氏综合症、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患病风险进行评估。(2)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为新生儿提供出生后3—7天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3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1次和出生后1个月内听力障碍初筛1次。
(二)高危人群项目(共3项)。
1.无创DNA产前筛查项目。针对血清学产前筛查风险值为临界风险或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症的孕妇,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分子遗传技术检测孕期母体外周血中胎儿游离DNA片段,以评估胎儿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的异常风险。
2.产前诊断项目。针对年龄在35周岁以上、血清学产前筛查为高风险或无创DNA产前筛查为高风险的孕妇行介入性产前诊断(羊膜腔穿刺术、经皮脐血管穿刺术)。
3.耳聋基因检测项目。针对新生儿听力障碍初筛、复筛均未通过的高危人群进行耳聋基因检测1次。
五、服务流程
(一)领取母子健康手册。统一使用由市卫计委设计、印制的连云港市母子健康手册,符合补助条件的居民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院领取手册,手册发放机构应做好审核、发放、登记、汇总等工作。
(二)接受“健康宝贝工程”系列项目保健服务。符合补助条件的居民持母子健康手册(包括免费服务凭证)到“健康宝贝工程”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保健服务。
六、资金保障
(一)普通人群项目中原有6个项目按照原项目资金渠道安排落实。
(二)普通人群项目中新增2个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县财政和县人社共同分担。除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和县人社共同分担,其负担比例为:医保资金负担50%,剩余50%由县财政负担,列入年度预算。
(三)高危人群项目由县人社、财政、残联等部门和群众共同分担。进行无创DNA产前筛查者由医保资金补助100元;进行产前诊断者由医保资金补助600元;进行耳聋基因检测者由县财政补助100元、县残联补助200元。市妇幼保健院对无创DNA产前筛查减免910元,对产前诊断减免108.5元,对耳聋基因检测减免170元,对筛查出的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低下的患儿免费提供其0—6岁期间该项疾病的治疗。
七、工程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残联、妇儿工委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项目实施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卫计委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健康宝贝工程”网络建设、工作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经费的落实,要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县人社局要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及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率,将工程有关项目纳入到报销范畴。县残联要加强预防残疾措施,加大耳聋基因筛查工作力度。县妇儿工委办要将此工程列入“十三五”全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牵头对工程进行监督,同时加强组织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孕产妇主动接受服务。
(三)规范资金管理。“健康宝贝工程”凭母子健康手册和免费服务凭证实行免费和部分补助服务。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标准,非高危人群不得享受本工程规定的补助。各机构在提供相关服务后,收取相应服务凭证,每季度按实际发生额据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结算。费用结算具体方案由县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高危人群项目补助资金实行预先拨付,按年度据实结算,当年资金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县财政局要及时拨付工程资金,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县财政、人社、残联及卫计部门要加强配合,对补助资金加强管理,规范资金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健康宝贝工程”项目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强化居民主动接受工程服务的意识,提高工程知晓率和依从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灌南县“健康宝贝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灌南县“健康宝贝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文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耿学双 县卫计委主任
成 员:薛福成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 梅 县人社局党委委员
管征汤 县卫计委党委委员
周亚丽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徐华东 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管征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印发